2月7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称,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广西高力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7-450804-04-01-873651)。项目建设位于贵港市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水仙路与新园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规模包括:造纸干强助剂类90000t/a、表面施胶剂助剂类5000t/a、湿强剂类5000t/a。项目主体工程主要有1#—4#车间(分别布置造纸干强助剂类生产线、表面施胶剂助剂类生产线、湿强剂类生产线、预留生产车间),制水、制气间;储运工程主要有1#仓库、储罐等;公用工程主要有办公楼、研发楼、供热(由园区进行供热)、给(排)水等;环保工程主要有污水处理站、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
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8148.40m2,项目投资1500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199万,占项目投资的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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